发改委:28省份已出台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最后更新:2016-04-19 22:44:51来源: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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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城镇化的速度也将有所放缓,中国城镇化将从过去高速增长阶段进入中高速增长阶段。这是4月1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下称《报告》)中的表述。

《报告》指出,2015年,中国城镇人口总量达到77116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6.1%,比世界平均水平高约1.2个百分点,比2010年提高了6.15个百分点,五年间中国城镇人口增长了10137万人。

2015年5月,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曾指出,新型城镇化既是消费需求的“倍增器”,也是投资需求的“加速器”。城镇化是保持消费和投资稳定增长的重要基础。

然而,由于系统推进的时间尚短,相关的体制机制也不完善,新型城镇化的推进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户籍制度改革进展缓慢。对于这一点,发改委规划司司长徐林在4月19日召开的专题发布会上表示,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出台了户籍制度改革方案,居住证制度将在今年全面实施。

全面实施居住证制度

在全国建立居住证制度是户籍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2014年7月,国务院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其中提到,到2020年基本建立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十三五”规划纲要也提出,到2020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目标达到60%,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目前中国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39.9%,未来需要提高5个百分点,也就相当于有1亿人要在城镇落户。

徐林称,即便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到时候仍然有2亿左右的农业转移人口,他们并不能得到就业和居住所在地的户口。这部分人的市民化主要体现在基于居住证制度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

他指出,设定居住证制度很重要的前提是不能设前提条件,如果设很多前提条件就和户籍制度没有什么区别了。

而对于持有户籍人口和持居住证的人口在公共服务上的差别,徐林认为,总的想法是随着居民在一个地方持有居住证的时间越长,所享受的公共服务的水平和户籍人口的水平差距要逐步缩小。

“通过这样的安排,也许到了某个时段之后,居住证和户籍制度之间就没有什么差别,那时候中国的户籍制度就最终可以让位于居住证制度,这是制度上的设想。”徐林说。徐林称,在这方面鼓励地方进行尝试。

多项激励政策加快1亿非户籍人口落户

为了加快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徐林在发布会上表示,要全面实施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和用地指标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的“三挂钩”政策。

徐林称,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是一种激励政策,哪个地方农民市民化工作推进得更快、落户得更多、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更好,财政转移支付的规模就更大,财政部正在制定具体政策。

同时,财政建设资金,也就是预算内的投资对城市基础设施的补贴也要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一个地方吸纳的农业转移人口多了,城市基础设施的负荷就加大了,投资压力也大。那么上级政府在预算内的资金安排上就要和这个挂钩。”徐林说,这也是一种激励政策。

在城市建设用地的增加规模上,徐林表示,一个地方落户的人多了,给它建设用地的额度需要与落户数量挂钩。落户人口越多,建设用地规模应该越大。因此,城市建设用地增加规模要与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

加强农民“三权”保护 

“三权”是指农民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

在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很多的农民工不愿意户口落到城市,因为现在农村户口比城市户口更“值钱”,尤其是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农民身份还有很多实实在在的利益,如果落户到城市可能原来的利益都会丧失掉,所以农民真正落户的热情并不高。

徐林回应称,这是近几年越来越明显的趋势。今后随着农村各种条件改善的程度越来越好,特别是在城乡差距越来越小的情况下,会有一部分人更不愿意落户到城市。

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是,中国农民在土地产权上有特殊的权利。如果农民觉得他在农村的产权给他带来的好处比进城之后政府赋予他的福利和好处更有吸引力的话,他可能会选择不落户。但这种现象主要发生在离城市或者城镇比较近的地区。

徐林表示,今后可能需要探索一种激励机制,让农民的财产权利变现或尝试资源有偿退出机制。

实际上近些年,农村农民的“三权”改革在逐步推进。2014年11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

2015年1月,农业部等部门下发文件,开展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截至2014年底,试点范围涵盖全国1988个县(市、区)、13万个乡镇。2015年新增江苏、江西等9个全省范围试点。

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上,为解决宅基地空置闲置的问题,2014年国土资源部等部门曾发文,要求在全国部署开展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2015年,33个市县开展三项土地制度改革试点。

“对于一些新生代农民工,我相信他们绝大多数人肯定更倾向于城市的生活,但是必须要让他在农村的权益能流转或者自愿有偿退出的机制,”徐林说,目前这套机制还没有很好建立起来,这是下一步需要探索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