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永春:国企“被改制” 职工陷窘境

最后更新:2015-10-28 15:46:58来源:民主与法制网 记者 魏峰
   6年前的国企改制,一夜之间让福建省永春水电设备厂的大多数职工下岗。

6年来,上百名职工多次向县、市两级政府反映:企业在改制过程中,清产核资小组的官员、原厂长与收购方内外勾结,将资产达1000多万元的水电厂评估为286万元。请求政府惩治腐败官员,并按照国家政策合理安置下岗职工。永春县纪委介入调查后,查出“水电厂”改制“腐败窝案”,并移交司法机关,清产核资小组官员、原厂长、收购方等8人被判刑,然而100多名下岗职工的安置问题却一直悬而未决。

国企低价变民企

“水电厂”创建于1956年,曾被周恩来总理称赞为全国小水电的一面旗帜。

2009年3月30日上午,永春县经贸局原副局长颜永聪到水电厂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口头宣布对水电厂进行改制,让职工代表举手表决是否同意改制。事发突然,没有心理准备的职工代表和生产管理干部面面相觑,不知该如何表态。几分钟后,颜永聪说:“你们不说话,也不举手,就是表示同意改制了。”

当时参加会议的职工代表郑某告诉记者:“会议大约20分钟就结束,在会议整个过程中,颜永聪并没有宣读改制方案,也没有提到职工安置和补偿方案就匆匆离去。”

4月中旬,永春县政府成立了由颜永聪任组长、财政局副局长林宝明任副组长的“水电厂清产核资小组”,对水电厂除土地、房屋之外的资产和设备进行评估,据职工举报称:第一次评估为989万元;4月下旬再次评估,但结果却只有286万元。

2009年5月15日上午9时,水电厂国有资产拍卖会在县财政局六楼公开拍卖,参与竞拍的3家公司分别为泉州市泵阀制造有限公司、福建省奇信机械设备公司、晋江市中泰鞋机发展公司。拍卖过程异常顺利,评估为286万元的资产,在拍卖时以236万元做为起拍价,只有泵阀公司举牌,另外两家公司并未举牌竞价,泵阀公司顺利以236万元中标。

直至县政府与泵阀公司(后改为福建通政水电设备实业有限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县政府再没有组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也未宣布下岗职工如何安置、如何补偿。163名下岗职工在领取了两年失业保险金之后,彻底失去了生活来源,其中有十几名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了退休手续,但还有140多位职工没到退休年龄,处于失业状态。

2015年8月24日,记者采访永春县经信局(原经贸局2014年已改为经信局)局长刘文杰,要求提供永春水电设备厂改制时的《资产评估报告》《改制方案》和《法律意见书》以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该厂改制的会议纪要,但副局长刘征哲从局办公室只找到一份2009年5月6日,永春县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纪要,局长和副局长都表示他们去年才调来经贸局,从未见过《资产评估报告》《改制方案》和《法律意见书》。唯一的这份会议纪要第三项议题显示:“关于永春水电设备厂改制与招商的问题”要求要在准确合理评估的基础上确定转让价,依法依规依程序出让,关于职工安置工作,由经贸局牵头,进行专题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职工安置工作方案。并决定由副县长余永坚牵头,成立由经贸、财政、劳动、监察、物价、审计等部门领导参与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改制、招商、安置等工作。永春水电设备厂现有流动资产处置、债权债务清算及招商工作由经贸局具体负责,要抓紧对具体细节进行研究,完善改制与招商方案。从时间上来看,仅仅在10天之后,永春县政府就对涉及上千万资产和100多名职工的国有企业改制完毕,可谓效率极高。

记者采访该县常务副县长郑文良,被告知下乡了。记者通过县委宣传部,转交采访提纲,列举需查阅《资产评估报告》《改制方案》和《法律意见书》,并回复记者采访内容。一周后,宣传部干事给记者电话回复,所需资料可在法院去查,因水电厂改制腐败窝案已经司法介入,资料全在案卷里。但记者查阅,所有涉及腐败案被判刑者的判决书中,证据明细里都未提及《改制方案》和《法律意见书》。

腐败窝案

2009年至2011年之间,永春水电厂下岗职工不断上访,向政府反映相关问题。经职工统计,按照改制要求所拍卖的资产,价值应在1300余万元,上千万的国有资产被贱卖,160多职工没有妥善安置,永春水电厂改制不仅存在严重贪腐问题,而且违反了国家国企改制政策。请求县委、县政府查处腐败,挽回国有资产损失,按照国家政策给职工分流、安置或经济补偿。然而均年多来,都泥牛入海,毫无下文。直至2014年9月,永春县纪委介入调查,查明永春水电厂改制清产核资组成员、会计师事务所成员、拍卖行负责人、永春水电厂受买方等多人,在永春水电厂改制过程中涉嫌行贿、串标买标,移交司法机关依法惩处。

经法院审理查明:颜永聪2009年至2013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5次非法收受林明智、陈礼生、吴文正送给的钱款共计人民币22万元,为3人在水电厂改制过程中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招商等环节提供帮助和支持,便于3人在收购水电设备厂中能够以较低于实际资产价值的价格顺利收购,构成受贿罪,鉴于有自首、退赃等情节,对其作出减轻、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9年。

财政局副局长林宝明在2009年至2010年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3次非法收受林明智、吴文正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9万元,构成受贿罪,鉴于有自首、退赃、规劝并带领一名网上在逃人员到公安机关投案等情节,对其作出减轻、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

财政局企业股负责人刘百思,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好处费5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有自首、退赃等情节,对其作出减轻、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3年,缓刑4年。

泉州市方正拍卖行负责人刘国栋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林明智贿赂款款人民币2万元后,将其他竞买人的信息提供给林明智,为林明智、陈礼生、吴文正在拍卖水电厂资产过程中与其他竞买人串通投标提供帮助,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有自首、退赃等情节,且犯罪情节较轻,依法予以免除处罚。

永春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陈金满系水电设备厂清产核资组成员,被判处缓刑1年6个月。

值得一提的是,据职工举报,原永春县经贸局局长李金资在该厂改制过程中也存在贪腐问题,但早在纪委介入调查之前,因犯其他受贿罪于2013年4月被判处3年6个月有期徒刑,已在狱中服刑。水电设备厂原厂长林明智,则身份更显戏剧化,在水电厂改制之时,其水电设备厂厂长,曾因犯受贿罪于2009年被永春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1年6个月。在该厂改制过程中,其身份是出让方法人代表,改制之后半个月,即与陈礼生、吴文正成立福建通政水电设备实业有限公司,将所中标收购的水电厂的资产注入该公司,林明智华丽变身为该公司总经理。陈礼生任公司监事,吴文正为法人代表。

在水电厂改制腐败窝案中,永春县人民法院查明:林明智、陈礼生、吴文正从2009年年初至2011年6月间,为了能够低价中标原水电厂的资产,陆续分别向时任永春县经贸局副局长颜永聪、财政局副局长林宝明、财政局企业股股长刘百思行贿计31万元,以寻求其在水电厂改制过程中的资产盘点、评估、拍卖、移交等方面提供帮助。为确保能够低价中标,还向其他两家参与竞标公司行贿计40万元,让其放弃竞标。法院判决:林宝明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陈礼生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0元。吴文正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0元。福建省奇信机械设备公司和晋江市中泰鞋机发展公司在案发后退回“串标”非法所得的40万元。

至此,当年参与水电厂改制的官员,尽数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然而福建通政水电设备实业有限公司依然在继续经营,永春县政府并没有就当初的收购合同是否合法有效而提出意见。

水电厂职工气愤地说:“这些腐败分子被判刑,是他们罪有应得,但是流失的国有资产怎么追回?县委、县政府的主要领导难道没有监管失职的责任?100多名下岗职工的生活问题什么时候能解决?这是很迫切的问题。”

下岗职工生存之困

2009年改制之初,水电厂在职职工有163名,最初还依靠失业保险,领取了两年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两年之后不仅没有经济来源,还要自己缴纳一部分养老统筹。随着时间的推移,部分职工到了退休年龄,开始领取退休工资,也有未到退休年龄的职工直到病故,也没等到应该领取的安置补偿,留下了终身遗憾。截至2015年未到退休年龄的职工还有116名。

记者在采访经信局(原经贸局)局长刘文杰时,他坦诚地说:水电厂职工也多次来经信局上访,对水电厂厂的情况比较了解,确实在改制时只是颜永聪去厂里组织开了一次会,只有十几个人参加,改制过程确实有问题,但现在相关责任人都被判刑法办了。

那么,既然知道当初清产核资以及串标导致巨额国有资产流失,当初的购卖合同是否还在继续履行?又会通过什么方式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100多名失业的下岗职工又如何安置?何时能解决下岗职工的生存问题?

刘文杰告诉记者:“国有资产这一块现在不归经信局管理,都归国资委管理,经信局只负责职工安置问题。但现在政府这一块一下子处理有难度。水电厂现有116名工人,如果一次性处理得2000多万,县财政处于负增长,无力支付。而原来的厂房每年才收租赁费12万,还不够给职工缴纳医疗、养老统筹等费用。”

对于下岗职工的安置问题,刘文杰称:“肯定得解决,安置方案就在前两天已经放到了县委书记的桌上了,但是什么时间能通过,什么时间能执行,因为方案还没正式通过,现在不方便透露。”

而水电厂职工告诉记者说:“6年了,一直在推脱,领导都换了几任,还没有解决,我们不知道还要等到什么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