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拿“我妈被火化”证明 浙一市民跑8次殡仪馆

最后更新:2015-05-14 23:58:17来源:滨海时报

  浙江诸暨的何先生发帖称,为了补办一张火化收据证明她母亲被火化,他在4年间跑了8趟殡仪馆都未能成功。

  原来,何先生的母亲2010年突发脑溢血去世,2011年,他了解到,母亲生前交过一笔100元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可以由他取回。于是何先生到当地社保窗口咨询,工作人员表示,要出示其母亲的火化收据证明。于是何先生找到当地殡仪馆,殡仪馆表示,补办火化证明需要出示死者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才行。何先生更郁闷了,因为她母亲的身份证在葬礼办完后不久就注销了,根本无法拿到复印件。

  “我妈户口被注销,已经可以证明我妈已死亡,为什么还要绕这么大圈子补办火化收据呢?”何先生说,他陆陆续续去了殡仪馆8次,民政局和镇政府也去了多次,却没能拿到母亲的100元养老保险金。

  当地政府13日表示,为方便群众,已将程序简化,领取死亡人员之前交的养老金无需再去殡仪馆开火化证明,只要到镇派出所窗口开具死亡证明,再到民政窗口办理业务即可。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