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伤伤残津贴涨一成 5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

最后更新:2015-05-14 23:59:13来源:广州日报

  省人社厅昨日公布了《关于2015年度调整我省工伤伤残津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将统一调整全省工伤伤残津贴。调整比例按照2014年全省月人均伤残津贴的10%左右确定。

  调整对象包括两类人员:一类是2014年12月31日前(含本日)已领取伤残津贴、在2015年1月1日后仍符合继续享受伤残津贴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一类是2015年1月至6月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一级至四级工伤伤残人员,在核定首次领取伤残津贴的月标准时,同时按《通知》进行调整,调整增加额从首次领取伤残津贴之月起发放。

  各地调整的伤残津贴要确保在2015年5月底前足额发放到位。(记者刘冉冉 通讯员粤仁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