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男子身份遭冒用“被服刑”3年,警方纠错并致歉

最后更新:2016-05-19 00:46:10来源:澎湃

一份被告人身份信息“均自报”的判决书,让无辜的湖南衡东县人陈俊杰成了“罪犯”,犯罪纪录也被录入他的户籍档案中,这让他困惑不已。5月18日下午,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向媒体通报称,警方目前已经启动纠错程序,并对因错误信息给陈俊杰带来的困扰表示歉意。
 
陈俊杰告诉澎湃新闻(www.thapaper.cn),他当天下午去广州市公安局番禺分局协助调查此事,在场民警当面对他说“对不起,给你的生活带来困扰”。他因为怕户籍档案中的犯罪记录影响孩子6月份升学,要求警方10天之内撤销该犯罪纪录,民警回复称“会尽快办理”。
 
番禺警方出具的《通报事主陈某身份被人冒用调查情况》称,针对有媒体反映湖南籍男子陈某(男,38岁)身份被人冒用的情况,广州番禺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核查。经查明,陈俊杰早在2015年9月15日便来到番禺区桥南派出所,反映其身份被冒用的情况,派出所也当即受理。同时,桥南派出所先后两次向其户籍地派出所发出《流动人员通报协查联系单》请求协查。截至2016年4月6日,基本事实已经核实清楚。目前警方正在按程序、层级申请更正错误信息中。
 
通报还称,陈俊杰已于5月18日下午来到桥南派出所协助调查。对于因错误信息给其工作和生活带来的困扰,番禺警方表示歉意。警方同时向陈俊杰承诺,将加快进度,尽早帮其更正身份信息。
 
2015年,陈俊杰发现自己的户籍档案中出现一条犯罪记录:2008年在广州市番禺区抢劫,被番禺区法院判刑三年,刑期自2008年6月至2011年6月。
 
他后来发现,自己的身份被罪犯冒用了,而冒用者利用他的身份通过了番禺区公检法的层层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