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西华男子歌厅被围殴鼻眼骨折 警方仅捕1人

最后更新:2015-06-25 09:42:42来源:消费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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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图为歌厅院内监控记录下高先生被多人围殴的视频截图
 
      近日,河南西华县高先生向媒体反映称,2015年春节在县城一歌厅内被多人围殴致轻伤,数月过去了仅有一人自首归案。西华县警方16日就此案向媒体证实,目前一嫌疑人已被批捕,另两个涉案人还在传唤中……
       受害人高先生反映称,2015年春节回家过年间,3月3日晚同朋友到西华县城一名为“金色年华”的歌厅唱歌。这期间,因其外甥与隔壁房间唱歌的人发生冲突,便上前劝阻。不料,随后在歌厅一楼大厅、后院内被多人围殴。
       歌厅后院的摄像监控显示,案发时已是3月4日0时50分许,现场有15人左右。一名男子将高先生从歌厅一楼追打至后院内,随后厮打不止,至少有3名男子围着高先生扭打。
       高先生说:“我在歌厅院内被打后,我担心他们逃跑,便追到门外,当时又有两人对我拳打脚踢。”他称,这些人我都不认识。
       当日凌晨警方赶到处置,高先生也因多处负伤入院救治。在西华县、周口市等地辗转多家医院治疗,耗费近4万多元医疗费,如今伤处仍时有不适。
       2015年3月29日,西华县公安局物证鉴定室出具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显示,“根据办案单位提供的病史资料并结合法医临床学检查所见,被鉴定人高**左右眼、面部皮下出血,鼻腔血迹客观存在,伤后行影像学会诊,诊断为: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并左侧鼻骨骨折、左侧眼眶内侧壁骨折。
      上述鉴定书认为,“请办案单位结合调查,确证系本次外伤作用所致,且相关材料真实可信后,方可参照两院三部联合发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之规定,评定为轻伤二级。”
       如今,“这都三个多月过去了,仅有一人自首归案,其他行凶者仍逍遥法外。”高先生对此极为不满,也多次赴相关部门督促办案。
       受害人家属还向媒体表示,近日,西华县城关派出所抓到了该案中主要殴打高先生的一嫌疑人高某闯,但不知何因又释放了。对于此种说法,西华警方尚未证实。
      西华县城关派出所所长宋忠良16日就此案向媒体表示,已有一人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批捕了,还在对另两名参与者传唤。但至于何时能传唤到位?宋所长说:“这个说不了,他们不使用身份证,没有他们手机号。”
      对此,受害人家属认为:“难道没有嫌疑人手机号,警方以后就抓不到人了吗?”(马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