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松江区半年来13名党员醉驾被刑罚和处分

最后更新:2015-07-03 00:14:16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记者 陈伊萍 通讯员 孙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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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至今,松江区共有1名处级干部、7名科级干部因为醉驾而受到党纪和政纪的处理。 澎湃新闻记者 赵昀 资料
 
       2015年1-6月,上海松江区有13名党员因醉驾被刑事处罚和党纪处分,占1-6月立案总数的20.9%。
 
       松江区纪委统计发现,尽管纪委之前已通过多种形式加大了警示宣传力度,醉驾比例较往年有所下降(2014年立案79例,其中醉驾23例,占29.1%;2013年立案51例,其中醉驾15例,占29.4%),但从目前情况看,醉驾所占比例还是比较高。从2013年以来呈现的趋势分析,公职在身的党员干部醉驾案例较少,大部分醉驾发生在农村党员或企业党员群体中。
 
       例如,杨某是一名公司工程师,2013年5月,他酒后驾驶轻便摩托车与一行人发生碰撞,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其进行血样鉴定,确定属于醉酒驾驶。为此,杨某不仅受到了刑事处理,也被开除党籍。
 
       又如,高某某是一名家庭农场主,一次酒后他驾驶两轮摩托车被民警拦下,经血样鉴定,他的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1.03㎎/ml,属醉酒状态。次年,高某某被开除党籍。
 
       “农村和企业党员,因没有公职的约束,往往对此类行为更易轻视。甚至有些人,对法律的认知还不完全,以为酒后驾车只要不出事故就没有问题,或者以为驾驶轻便两轮摩托车不属于机动车,这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我们对党员教育还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松江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根据党纪政纪对因醉驾被法律处罚后的处分规定,中共党员犯危险驾驶罪,并依法受到刑事处罚,其行为严重违犯了党的纪律,要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一些外界眼中的“高知”党员也会冒着风险违反党纪国法。比如,郑某是松江区一名在校教师,甚至拥有高级教师称号。然而,今年2月,他被交警发现醉酒驾驶,血液检测乙醇浓度超标,构成危险驾驶罪。
 
       也有一些本拥有大好前景的公务人员因酒后驾车被严肃处理,既丢了党员的荣誉,更丢了工作。冯某原是一名村官,2013年被录用为公务员,案发前为某镇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2013年他酒后驾车与自行车发生碰擦,经检测,血液乙醇浓度2.71㎎/ml,远远超过0.8㎎/ml醉酒驾车的指标门槛。随后,冯某不仅被开除党籍,也被行政开除,丢了“官帽子”。
 
       2013年至今,松江区共有1名处级干部、7名科级干部因为醉驾而受到党纪和政纪的处理。
 
       “对党员来说,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只要触碰到了这两条底线,就要受到应有的党纪处理。”松江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利用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继续严格执行相关党纪要求,对酒驾醉驾党员严惩不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