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安谷水电站征地补偿不公 一建设用地未补分文

最后更新:2015-10-12 09:24:45来源:中央电台·中国之声

\

沫东村安置点施工工地荒草丛生

央广网乐山10月12日消息(记者管昕)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位于四川省乐山市的大渡河安谷水电站,是中国电建股份公司投资开发的最大水电项目,也是我国第一个“先移民、后建设”的水电项目。涉及沙湾区嘉农镇、市中区安谷镇等5个乡镇,征地面积达2万8千多亩,搬迁安置1万多人。这座绿色环保的水电站,建设技术和理念被誉为“安谷模式”,在业内享有盛誉。

目前这座水电站已基本完成大多数的移民安置任务,但有个别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上百户移民搬迁已近三年,当初承诺一年建成的安置房至今未动工。而建成的移民新居,部分群众也面临吃水不卫生、基础设施未完善等问题。此外,有一块国有出让的建设用地,受安置政策局限,只能按农村集体土地的标准来赔付,当事人损失较大,部分移民对移民安置政策的落实颇有微词。这到底是政策设计缺陷、还是落实走样导致的?

\

沙湾区移民局针对徐加才土地引发的文件

\

沙湾区移民局针对徐加才土地引发的文件

在安谷水电站的移民安置过程中,还有对一块国有建设用地的征地补偿,在当地引起不小的非议。尽管当地政府觉得不合理,却表示无可奈何。

徐加才在沙湾区嘉农镇沫东村一组拥有2宗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并修建了房屋、围墙、游泳池等地上建筑物和附属物。因建设安谷水电站,施工方中国电建圣达水电有限公司在没有和他达成协商,也没有达成赔偿协议的情况下,就强行挖除并蓄水淹没了。

徐加才说:“那个坝基本上就围着我的地,现在全部是河了,已经挖掉了,总的是25.8亩,我这个土地证是在2000年办的,国有地,是交了税、交了费。2008年,安谷水电站这个项目锁定我这个土地的时候,我就给过他们资料,土地证等手续都交的有资料给他们的,政府没有找到我,安谷电站没有找过我。”

徐加才遭遇的强拆,嘉农镇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进行了确认。更让徐加才难以接受的是,他这块地明明是经过招拍挂手续获得的工业用地,却只能按照农村集体土地来补偿,这两者的补偿标准“差之千里”。

沙湾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以文件形式发函给市一级移民部门,请求向省一级部门协调解决。文件记载:2013年3月,在还没有与土地使用权获得者徐加才签订征地协议的情况下,中水圣达公司(安谷水电站)便将其17200平方米土地挖去,形成库区和副坝。国务院471号令无明文规定国有出让土地征收标准,根据安谷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只能按集体土地标准征收。

沙湾区扶贫和移民局主任科员邓逢春称,关于国有土地的问题,政策顶层设计上存在缺陷,基层很难办。像徐加才的问题,不仅仅是他没法解决和处理,国务院471号令就没有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涉及这块,专门有一个编制规划的规范,规范里我们国家也没有明确。所以它的补偿标准等省级移民部门批准的规范报告里,也是按照农村土地来办。

乐山市扶贫和移民局移民规划安置科科长秦桂莹也表示:“我们多次反映过,这个问题刚出来的时候,监理就组织各方对这个事情讨论,确实这个事情在政策上有一定局限。”

记者了解到,就徐加才国有土地征地补偿的事情,沙湾区政府曾开会讨论调整一块土地补偿给徐加才。但有区领导提出,央企征地搞发电项目,政府凭什么拿财政倒贴?最终,这一赔偿计划流产。无奈之下,徐加才将施工单位的侵权行为起诉到乐山市中院。乐山市中院却以本案涉及土地征收、移民安置补偿等纠纷,不属于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为由,驳回徐加才的起诉。对此,中国社科院民法研究所原副所长邹振旅表示,法院的裁定没有道理。

邹振旅认为,这是典型的民事侵权行为纠纷,村民是有土地使用权的,修水库淹没了是侵权行为,必须按照市场的价值赔偿。他查过资料,当时赔偿的那20几家,恰恰把徐加才给漏掉了,水电站的单位一揽子把钱赔过去了,当时政府有责任,这块就没列上,水电站也有责任。

明明不合理却也无可奈何!徐加才的维权路又该如何走下去?有关事情进展,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