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第二巡回庭提审长春孙氏兄弟涉黑案

最后更新:2016-09-26 22:26:10来源:中新社
  中新社长春9月26日电 (郭佳)中国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26日在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孙宝国、孙宝东、孙宝民等人犯故意杀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等罪一案。

  作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二巡法庭主要审理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范围内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是该庭在巡回区设立的11个巡回点之一。本案则是第二巡回法庭成立后公开开庭审理的第一起刑事再审案件。

  2011年11月18日,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对本案公开宣判。原生效裁判认定,被告人孙宝国、孙宝民、孙宝东三兄弟从1990年初开始,在长春市凯旋路钢材市场承租门市销售钢材。2000年初,孙宝国先后笼络社会闲散人员充当打手,大肆进行故意伤害、非法拘禁、聚众斗殴、强迫交易、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以孙宝国为组织、领导者的较为稳固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原生效判决中,还认定了孙宝国等人的故意杀人和敲诈勒索等犯罪事实。
  据此,原审法院对孙宝国等人判处有期徒刑、死刑缓期执行等不同刑罚。因孙宝国、孙宝东的亲属及孙宝民不服原生效判决,向最高法提出申诉,最高法第二巡回法庭审查后,认为申诉人的申诉符合重新审判的情形,决定依法提审该案。

  因本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重大、疑难、复杂,犯罪事实前后跨越20多年时间,涉及新旧刑事法律适用和刑事政策把握,原判认定的罪名有故意杀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等十多个,还涉及防卫过当认定等重大法律争议问题,法庭未当庭宣判。(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