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检方上半年起诉同比下降一成 查办厅官6人

最后更新:2016-08-10 18:55:15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广州8月10日电(钟亚雅/通讯员 刘韬) 今天上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新闻发言人李学东向社会各界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广州市检察机关的工作情况。

  严格证据审查,起诉同比下降一成 

  20161至6月,该市两级检察院共批准和决定逮捕70369391人,同比分别上升2.6%3.01%;提起公诉832410444人,同比分别下降10.83%12.15%。其中依法办理了犯罪嫌疑人刘永添等多人黑社会性质组织案、“e租宝”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起诉了轰动全国的“毒保姆杀人案”和大学城女大学生被害案等一些严重暴力犯罪案件。被告人何天带在被雇用为保姆期间将其年迈多病的雇主杀害,由于其身份特殊,犯罪动机卑劣,作案手段残忍且具有高度隐蔽性,社会危害性大,引发社会极大关注,被媒体称呼为“毒保姆”。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受理该案件后,安排资深检察官对案件进行仔细审查,补充完善相关证据,在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后以故意杀人罪对何天带提起公诉。20165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判决,何天带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悉,在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背景下,广州市检察机关及时转变观念,不断改进证据审查方式,严把案件质量关。2016年上半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不批准逮捕1788 2825人,不起诉246363人。两级检察院按照新刑事诉讼法的要求,积极探索物证实物到庭、现场展示被告人供述笔录等做法,并创新视频庭审模式,提高诉讼效率,强化指控效果。广州作为刑事速裁案件程序试点市,检察院和法院一起深入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办理速裁案件14791506人,将案件从审查起诉到法院判决的诉讼时间缩短至15个工作日以内,与简易程序相比平均每起案件缩短诉讼时间近1个月,开庭效率提高近三倍。 

  全市成立“捕诉监防一体化”专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构 

  为了加大对未成年人被害人的保护以及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帮教,今年以来,该市两级检察院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构,全面推行“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引入听证训诫、心理测评和疏导、专业司法社工帮教等工作机制,推动实现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社会化。落实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办理的特殊化要求。为了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适合其心理和生理特点的讯问环境,保障讯问的顺利进行,该院在广州市第三看守所设立未成年人讯问室。 

  反贪持续高压,半年查办厅官6人 

  广州始终坚持反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做到零容忍、全覆盖、无禁区,并深入推进预防工作全面发展。今年1至6月,该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222239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651人。其中,查办县处级以上干部2020人(其中地厅级66人),包括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原总裁刘子静(正厅级)受贿案、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泽君(正厅级)受贿案。我们还充分发挥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的作用,与黄埔、海珠、番禺等区检察院联动办案,查处了食药监、公安、国土、城建等部门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窝串案1421人。

  该市进一步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查处力度,积极推进重点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共查办涉嫌行贿犯罪案件96件100人。继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今年上半年共追缴赃款2.7亿多元,追捕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9人。深入推进查办与预防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共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735人。

  职务犯罪预防工作,重点抓好扶贫领域“精准预防”,检察机关目前联动扶贫办、协作办等部门,形成惩防合力。在推进重点工程同步预防中,我们深入大广高速公路、花莞高速、北三环高速等项目建设施工现场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南沙区院在南沙自贸区明珠湾起步区试点构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职务犯罪3+4综合预防体系,以促进工程优质、干部清廉。

  加强诉讼监督,监外执行逐人见面严防“提钱出狱” 

  依法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的监督方面,进一步健全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机制。在推动“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两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过程中,我们借力市纪委“电子执法监察系统”,与“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进行比对。白云区检察院建立了对公安机关派驻检察官和公安向检察机关派驻法制员双向交流制度,以提升呈捕案件质量和监督效率。 

  强化刑罚执行检察,审查刑罚变更执行监督案件6627件,纠正违法及不当提请案件52件,出席减刑、假释案件开庭审理2027件,提出庭审意见2027件,有效防止和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加强刑罚变更执行监督,经检察建议,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正局级)李飞因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被收监执行。李飞因为疾病原因依法保外就医,后因身体条件已经具备继续收监执行的条件,遂将其收监执行。

  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有序推进,上半年成功起诉三件 

  在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活动的监督工作方面。今年上半年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360件,目前,已经向市中院提出抗诉1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21件。就法院的执行工作发出检察建议9份,促使和解结案8件。办理支持起诉32件,依法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自2015年71日广州被确认为全省公益诉讼工作试点地区以来,全市公益诉讼试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2016726日,全市共摸排出线索44条,检察机关对其中的22条开展诉前工作,部分案件取得一定成效。其中,从化区检察院初查的大石古水塘污染案,经高检院批准,市检察院于2016229日直接向市中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728已经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花都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区国土部门履职案件,高检院已经批准。此外,天河区检察院支持广东省环境基金会起诉的水污染案,是高检院首批发布的诉前程序典型案件之一,也是我省入选的第一例案件。在2016121日省检发布的省内首批八件典型案例中,我市办理的就有三件。除天河支持起诉案之外,还包括增城区检督促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履行职责案、从化区检督促广州市从化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履行职责案。目前,全市检察机关介入的有效线索中,固体废物污染案线索8条,破坏资源案线索7条,水污染案线索3条,食品药品案线索1条。

  严打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假售假,保障创新主体地位和收益 

  国家的十三五规划由今年正式开始实施。广州市检察院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服务和保障广州“十三五”规划纲要顺利实施的意见》《关于为加快集聚产业领军人才提供司法服务保障的意见》。为了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广州市检察机关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活动,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突出打击合同诈骗、非法经营等各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今年以来依法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55件136人,办理了“e租宝”等P2P网络借贷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9亿余元的“谊民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案件。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207425,提起公诉411698人,依法保障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创新收益。海珠检察院突出服务琶洲互联网创新集聚区发展,建立“1+1+1”服务模式,即一位院领导带领一位部门负责人对接一家重点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黄埔区检察院与广州宝洁公司等10余家高新技术企业签订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合作备忘录,举办知识产权漂流课室,并联合知识产权局等监管部门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长效机制。打造特色金融检察服务,与金融管理机构、行业协会建立常态合作机制,鼓励金融创新、促进行业自律。天河区检察院成立了金融犯罪办案室,与华南理工大学共同成立“金融犯罪研究中心”,不断提升办理金融犯罪案件质效。越秀区院探索在区民间金融街设立检察室,促进民间金融行业健康发展。

  此外,根据广东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广州市检察院认真组织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制定了《广州市检察机关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统一提名管理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明确办案组织形式和运作机制、职责权限、监督制约机制、司法责任认定及追究等。今年5月,全市970名检察官参加了笔试。通过笔试、面试、考核、考察等程序,全市共产生740名首批拟入额检察官,名单已层报省遴选办专业评审和确认入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