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警官车祸案”专案组成员披露:王浩斌非肇事司机

最后更新:2016-11-09 14:21:03来源:东方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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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林车祸现场

 东方中文网特约记者 杜宇 发自河南焦作

    近日,河南焦作市纪委原“沁阳211案(即:警官车祸案)”专案组成员张南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已经掌握王浩斌不是“警官车祸案”肇事司机的确凿证据,相信不久就会真相大白。

警官大年初二遭遇车祸

据沁阳市公安局交通事故认定书,2013年2月11日21时20分许,王浩斌驾驶豫HGX444号(本田)小客车在结冰路段行驶时,思想麻痹,遇情况采取措施不当,驶入左侧,与相对方向张学林驾驶的豫HQ331(力帆)小轿车相撞,造成王浩斌、张学林、沈小正、李玲受伤,张学林经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肇事后王浩斌逃逸。
张学林为沁阳市公安局原纪检书记,王浩斌时任沁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保卫科长。张学林遭遇车祸的当晚正值大年初二,天上飘着雪花,路面湿滑。
    该起交通事故发生后,先后出现两次戏剧性的变化:先是事发当晚沁阳市交通局职工拜林龙自称是肇事司机,冒名顶替。但在得知张学林已死于车祸时,拜林龙遂即翻供,向警方承认自己不是肇事司机。这之后,也就是车祸案发生13个小时后,王浩斌自河南洛阳正骨医院给沁阳市公安局打来电话,称自己是肇事司机。
    2013年4月28日(即事发2个月17天后),沁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正式下达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浩斌为肇事司机。

家属要求查清真相

    沁阳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的事故认定书下达,似乎已经对这起“警官车祸案”盖棺定论。但沁阳坊间一直流传着王浩斌不是肇事司机的传闻。受害人家属对于王浩斌自称肇事司机和沁阳警方认定王浩斌就是肇事司机一事,深表怀疑,坚持要求官方查出真相,还原车祸本来面目,惩戒真正的肇事者。
    此案调查期间,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时任督察专员张南京受该院检察长朱亚滨的指派,专门负责“警官车祸案”的督察工作。张南京告诉记者,他在梳理该案相关资料期间发现,沁阳市公安局在办理此案时从始至终都存在严重的造假行为。张南京同时对王浩斌是否为真正的肇事司机严重关切。
    “种种迹像表明,受害人家属认为王浩斌不是肇事司机绝对不是空穴来风。”张南京说。
    事实上,自2013年负责督查此案以来,张南京一直坚持对“警官车祸案”真相的调查。张南京在任期间,曾连续写有11份督查报告向上级反映沁阳市公安局有关此案的调查报告存在大量的造假现像、违规行为和不正常的情况,并面向媒体公开指责沁阳市公安局在办理此案时弄虚作假。
    2015年初,张南京从焦作市检察院督查专员岗位上退休。退休后的张南京依然关注涉及“警官车祸案”的相关细节,并把调查重点从沁阳市公安局“弄虚作假”转移到王浩斌究竟是不是肇事司机这一核心问题上。
    “尽管诸多证据均可以推定王浩斌不是肇事司机,但因沁阳警方本身对此案的消极态度和不予配合,致使在王浩斌不是肇事司机这一核心问题上缺乏直接证据。当然,如果证实了这一点,沁阳市公安局的谎言便不攻自破。”张南京说。

发现王浩斌不是肇事司机的确凿证据

    在媒体及社会的广泛关注下,2015年10月,焦作市纪委成立了“沁阳2.11案(即警官车祸案)专案组”,张南京被抽调到专案组参与这起案件真相的调查。
    张南京告诉记者,在专案组调查期间。他获得了河南省公安厅调取的“警官车祸案”发生时相关人员的通话记录。他用三台电脑、历时一个星期时间对这些通电话记录里所揭示的通话时间、通话地点、通话人物进行比对后发现:2013年2月11日晚9时左右“警官车祸案”发生时,王浩斌根本不在车祸现场!
    记者注意到,沁阳市公安局处理交通事故警察执法记录仪显示,"警官车祸案"发生后,沁阳市公安局事故科民警于当晚9点24分赶到事故现场,该记录仪显示李小联、沈小正出现在肇事车旁,同时记录仪还显示在肇事车驾驶仓一侧地上坐着一个人,因夜间光线暗仅从记录仪的视频上无法辨别这个坐在地上的人究竟是何许人。但沁阳警方最终认定坐在地上的就是王浩斌,而王浩斌也称,坐在地上人就是其本人。
     "人可以说假话,机器不会造假。”张南京说,河南省公安厅调取的李小联(肇事车乘坐人)的通话记录显示,事发当晚9点30分,王浩斌给李小联打了一个电话。移动公司编号为"5065"信号基站显示王洁斌打这个电话时在沁阳市怀府局附近,距离事发现场3公里以外,而李小联则在事故现场。由此可以断定"警官车祸"案发生时王浩斌绝对不在事故现场,警方执法纪录仪上显示的坐在肇事车辆驾驶仓门口的人也绝不是王洁斌。
    另据目击者买小果证言,2013年2月11日晚8点半多,她开车到老沁河桥上时,不想对面一辆面包车滑过来刮蹭到她的车。她停下车查看刮蹭情况时听到前方车有一个女人喊“救命”(已证实喊救命的人叫李玲,是被撞警官张学林车上的乘座人)。她知道前面的车出事了。她与面包车司机交涉了一会后,打电话报了警。“我报了两次警,第一次报警说我自己的车出事了,第二报警时顺便说了前面灰色小轿车也出事了。”
   沁阳公安局110接警纪录证实,买小果第一次报警时间是,当晚21点01分。
    张南京告诉记者,买小果的证言证明,“警官车祸案”的发生是在当晚21点之前,具体时间应该在当晚的20点40分到21点之间,而不是警方认定书上写的21点20分许。
    2013年2月11日20点40分到21点间,王浩斌在哪呢?
    张南京说,通话纪录显示,20点46分46秒王浩斌在家接了一个电话,通话时间146秒。通话结束时间是20点49分12秒。王浩斌家距事故发生点有5公里左右。
    “综合上述可见,事故发生前后,王浩斌均不在车祸现场。一个事前事后都不曾在车祸现场的人怎么可能是肇事司机呢?”

检察官列举警方报告六处造假

    “假的太假,不正常的地方太不正常。”谈起沁阳警方对“警官车祸案”的调查报告,张南京如是对记者说。他并向记者列举了其中的造假和不正常之处。

【假一:虚构的春节聚会】

    张南京告诉记者,在涉及相关当事人事发当天的活动情况时,警方调查报告称:肇事车司机王浩斌以及肇事车上乘座人李小联、沈小正、麻继东、梁谱、张巍巍均称,2013年2月11日大年初二下午五六点钟,李小联、沈小正开着肇事车辆(豫HGX444)去王浩斌家给王浩斌送车,并与王浩斌、麻继东、梁谱、张巍巍等人在王浩斌家打牌、喝酒,直到晚上21点左右。
    而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看,当晚李小联、麻继东、张巍巍、王飞(自称也在王浩斌家打牌喝酒,酒后在去肇事现场的途中下车)等人根本没有和王浩斌在一起。
    电话记录显示:李小联、麻继东、王飞等人在“警官车祸案”发生当天根本没有到过王浩斌家,张巍巍也没有去王浩斌家喝酒。王浩斌自当天下午五点多钟便离开了家外出,直到晚上八点多钟才返回家中,他根本没有时间和条件在家接触到李小联的肇事车。由此可见所谓的李小联、麻继东、张巍巍、王飞等人在王浩斌家聚会、喝酒根本就是子虚乌有,是一场虚构的聚会场景。”

【假二:多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单造假】
                              
     张南京说,为了证明“警官车祸案”发生的时间是2013年2月11日晚9点20分左右,沁阳警方伪造了多份“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
     据了解,2013年2月11日晚,因下雪路滑的原因,在“警官车祸案”发生的同一地点和同一时间有多起交通事故。其中买小果、杜米龙相撞的肇事时间是当晚9点之前,但“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单”写的却是9点20分;王兴贵肇事时间是当晚9点10分之前,同样也被人为地造假改成9点20分;潘科、丁小桥、谢合鹏链环追尾的时间是沁阳市公安局到了肇事现场之后的9点30分左右,也被人为地造假改成9点左右。
    “这样做的目的显然是为了确认所谓的王浩的斌肇事时间与买小果、杜米龙肇事时间一样,也是在9点20分,而9点左右肇事的则成了潘科、丁小桥、谢合鹏链环追尾的时间。”张南京说。

【 假三:对王浩斌肇事当天的“通话录”删减、造假】

    张南京指出,沁阳市公安局在向沁阳市检察院、法院提交王浩斌当天的“通话录”这一重要的关键证据中,刻意删减了王浩斌当天下午5点至晚上9点40分之间不在家时的所有通话记录。目的显然是为了掩护“虚构的春节聚会”不被暴露,便于警方认定王浩斌就是肇事司机。

【假四:沁阳市公安局办案人员对在肇事现场使用的原始摄录仪资料删减、造假】

     张南京说,他从警方提供的原始材料中了解到,肇事当晚21点24分沁阳交警赶到肇事现场后,事故科干警范伏生即用仅有的一台的摄录仪进行录像、照相,直到第二天凌晨,此案的录像、照相使用的全是这台摄录仪。但沁阳市公安局在向检察院、法院提交这台摄录仪的资料时,却删去了编号26 、27 、30、31的4个图像资料。且首次录像也仅剩下了有头无尾不足50秒的影像。整个摄录仪中的所有资料均没有一张所谓的肇事司机王浩斌和所谓的乘坐人的正面影像。这样做的目的不外是要掩饰谁是真正的肇事司机,谁是真正的乘坐人罢了。

【假五:张南京说,按照警方的调查,张巍巍是去王浩斌家参加春节聚会的当事人之一】

然而,沁阳市公安局在向检察院移交的张巍巍通话录这一证据时,却人为的将这个电话做了删减处理,隐去了张巍巍在肇事当天晚上18点51分在沁阳市交通大厦给王飞打了一个电话情况,这个电话说明张巍巍当天不在王浩斌家。警方删减张巍巍电话记录的目的同样是为了防止虚构的在王浩斌家聚会一事露馅。           

【假六:警方人员在“120”指挥中心原始报警单上擅自添加内容】

    张南京说,沁阳市“120”指挥中心原始制式记录单显示:肇事当晚120报警台接到的唯一一个老沁河桥上肇事请求救援的报警电话是事故科干警范伏生手机打的,时间是21点29分。然而,沁阳市公安局在向检察院、法院提交这一证据时,竟在“120”制式报警单的框外人为的添加了一个21点22分的报警时间和沈小正13569***666的电话号码。
     “沁阳市公安局如此捏造证据的目的,不过是想以此确认所谓的王浩斌的肇事时间就是在21点20分许,肇事后沈小正及时给“120”打个电话报了警。但这是假的。”

检察官列举“警官车祸案”中七个“非常”

    非常一:张南京告诉记者,“警官车祸案”发生后,沁阳市公安局事故科长杨保军第一个到达现场。但身为事故科长的杨保军没有及处理交通事故,也没有对自己的同事张学林实施救援,而是悄然隐退。“这种情况极不正常!”

    非常二:张南京说,据警方案件调查卷宗,“警官车祸案”发生当晚,曾冒名顶替肇事司机的拜林龙于12号凌晨0点31分在医院接受和中兵、朱清中询问时,即交代了他不是肇事司机。拜林龙说:“(我)吃罢饭了,他(们)打电话叫,(说)在沁河桥上碰(了)一下车。”凌晨四点多,拜林龙再一次交代自己不是肇事司机。但警方的调查报告却称拜林龙是第二天上午10点招供。
    “这样做显然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非常三:据张南京调查,王浩斌因交通事故被关押期间,在王浩斌没有任何不正常表现情况下,沁阳市公安局领导主动安排为其作法医鉴定,并借法医鉴定为王浩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
之后在各方的压力下,沁阳警方重新委托上海某机构对王浩斌进行了法医鉴定。新鉴定出来后,王浩斌被再次收监。但警方始终不愿公布新的鉴定报告内容。
    “能让公安局领导主动为犯罪嫌疑人办理取保后审,这绝非王浩斌所能办到,其背后定有重要人物操纵。”张南京说。

    非常四:通话记录显示,事故发生后,自称肇事司机并受伤的王浩斌没有直接向南及时去医院治疗,而是往北往西绕了一大圈,先去了沁阳市委大院附近。
    张南京说:“一个膑骨粉碎性骨折的人,不是立即去医院治,而是去市委大院,令人不可思议。另外从事后保险公司拍到的车辆受损情况看,王浩斌膑骨骨折与车辆受损状况明显不符。”

    非常五:人为造成证据灭失。
    张南京指出,按照正常程序,2013年4月28日,沁阳警方在将此案定性后,应将案卷和相关证据移交沁阳检察院,但沁阳警方却将此案关键证据豫HGX444号本田小客车,在未经检察机关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发还,进而导致该案重要物证(豫HGX444号本田小客车的灭失。

    非常六:张南京表示,让人感到匪夷所思的是,案件调查期间,沁阳市公安局的电脑里竟然出现了以“厅纪委”名义写给厅领导的“警官车祸案”的调查报告,该报告的落款时间是,2015年7月22日。这份报告,不仅某严重违反了组织纪律和组织原则,同时报告存在众多捏造事实的文字。
     “难道河南省公安厅纪委的调查报告出自沁阳市公安局吗?假如真是如此,这样的报告又有几分可信!”

    非常七:张南京说,在沁阳市公安局自己内部的“110”指挥中心,直接调取、查看肇事当天的“道路监控图像”,是揭开此案真相最简单、最便捷的方法。但几年来,沁阳市公安局一直以各种借口予以推脱、回避,至今不调取、恢复录像资料。更令人不解的是,沁阳市的这套监控设备明明在2012年12月就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沁阳公安局却要求安装监控设备的公司,将安装完毕时间说成是,2013年4月份。同时,在监控设备完好、运行正常的情况,沁阳市公安局领导却让110指挥中心时任主任说,设备无法正常运行。
     “这究竟是不能还是不为,沁阳市公安局应当向社会有个交待。”
张南京认为,一件普通的交通肇事案,出现了这么多造假和不正常情况。这些造假和不正常情况本身,也昭示着该案另有隐情。

交通事故”成“小政治事件”

    张学林的亲属曾对记者说,在张学林的追悼会上,曾有一位老干部对她说,张学林出车祸的那天晚上,沁阳市委某领导(已被双规)也在老沁河桥上(警官车祸案事发地点)出了车祸,胳膊受伤了。这位老干部的话让他们突然意识到,张学林车祸案另有隐情。
    “后来,我们查了沁阳市委当天领导的值班记录,该领导正好在这一天值班。但令人蹊跷的是之后有人把值班表更换了,这个领导不在值表上了!”
    张学林的家属告诉记者,他们曾追问最初的办案检察官“警官车祸案调查”进展情况,这位检察官暗示,有领导打召呼,她也没办法。
    让张学林的家人感到不满的是,在张家人不断反映情况追查真相过程中,张学林在公安局上班的妹妹被免职。张家人认为,妹妹被免职是上述某领导为阻止张家人反映问题而采取的报复性措失。
“‘警官车祸案’上上下下折腾了好几次,至今没有得出令人信服的结果。如今这起案件显然已经由一起普通的交通肇事案,演变成当地的一个小政治事件。案件翻与不翻不在于案件本身,而在于领导如何决策!”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
    张南京认为,如果连这样一个简单的“交通肇事案 ”都查不清,不仅会成为一个笑话。同时,它也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河南基层反腐的信心。
    据了解,在“警官车祸案”发生后的三年多时间,沁阳政坛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原沁阳市委书记魏新红、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因贪腐先后落马,沁阳市公安局局长邓予生坠楼身亡(民间说法自杀)。
    而沁阳市公安局包括原副局长卫新振、事故科长杨保军等在内的多名与“警官车祸案”有关联的警务人员或被羁押、或被双开、或被处分、或被降职、或被判刑,肇事车上的多名乘坐人也因妨害作证罪被判刑,一名乘坐在肇事车上的镇官员主动辞职。
    在谈起如何处理“警官车祸案”众多遗留问题时,现任沁阳市公安局长吴巍表示,一切按法律办,如果检察院要求我们查什么我们就查,一切实事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