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村支书举报村长贪污反获刑 二审发回重审

最后更新:2015-07-09 23:30:54来源:CNS
    记者自河南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河南滑县村支书被控“预谋贪污”一案被该院终审判决发回重审。

据报道,2013年1月,滑县军旅庄村党支部书记万明福在滑县新区官管委会发现给本村发放的拆迁款不符合规定,遂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令万明福没有想到的是,自己的举报行为,不仅没有得到奖励,反而被滑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与另外两名当事人事前“合谋”贪污。

滑县人民法院判决书写道,2012年2、3月份,滑县修建快速通道和创业大道征用部分土地,其中包含滑县新区军旅庄村学校、村室所在土地。滑县新区管委会出台的《滑县新区村庄合并拆迁安置办法》规定:村级所有的学校等公共设施,由拆迁安置办公室纳入社区规划,统一建设,工程竣工后统一平衡结算;集体经济组织的办公用房等如需拆除,原则上按农户拆迁标准给予补偿。但滑县新区工作人员在拆迁工作中,将该文件精神传达为征用村里的公用设施学校、村室等不进行赔偿。军旅庄村会计万大栋得知村里的学校、村室不予赔偿的消息后,即向村委主任杨玉玲和村支书万明福提议,想办法把这部分补偿款弄出来,当作三人的辛苦费。之后,万大栋将军旅庄村学校、村室写在其儿子和儿媳妇名下,并将从滑县新区领取的144033.6元拆迁补偿款由自己保管。

一审判决书称,2013年1月,军旅庄村党支部书记万明福在滑县新区官管委会发现该款项发放不符合规定,“因其健康原因忘记了与万大栋、杨玉玲合谋之事”,便将此情况向滑县新区管委会进行了反映。在滑县新区管委会的责令下,2013年1月9日,万大栋将持有的144033.6元补偿款上交到滑县新区管委会代管的军旅庄村三资账户。

一审法院最后认定,万明福犯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万大栋和杨玉玲因同样罪名分别被判处有期徒10年和8年。该判决下达后,三被告均提起上诉。

4月3日,安阳市中级人民院在滑县人民法院再次开庭审理了此案。

庭审中,军旅庄村党支部书记万明福称,关于军旅庄村学校及村室的补偿问题,他只听村委主任对他说过一次,之后再未过问此事,根本不存在“预谋贪污”问题。这笔补偿款从滑县新区管委会领出来后,他没听过,没见过,更没有摸过,并且这笔款被发现还是缘于他本人的举报。他不明白,一个举报贪污的人怎么就成了“贪污犯”?!

军旅庄村村委主任杨玉玲、万大栋均表示,他们从未与村支书万明福商议过贪污该笔款项当作“辛苦费”一事。

万明福的律师黄先生称,一审法院认定,万明福因其健康原因忘记了与万大栋、杨玉玲预谋贪污之事才去举报,纯属无稽之谈。军旅庄村村民万先生对记者说,军旅庄村的实际情况是由杨玉玲领导村委班子和由万明福领导的村党支部班子一直不和,村里的财务也一直由村委主任杨玉玲与村会计万大栋控制,村支部根本插不上手。这应该是导致举报事件发生的根本原因。

黄律师认为,对万明福的一审判决向社会释放了巨大的负面示范效应,即:不要举报,举报的恶果将是给自己带来牢狱之灾!

出庭检察官则坚称,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适度,应予维持。

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二审开庭3个月后于近日就此案下发了终审判决。该判决以部分事实不清为由,撤销了滑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并将此案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